文件名称:福建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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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减负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现将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函〔2018〕1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降本减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研究制定新一轮降本减负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里降本减负工作的要求部署,突出以企业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围绕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清理规范各项涉企收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大幅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引导企业内部挖潜降成本、促进企业提质降本增效、健全降成本工作长效机制等方面,研究出台一批新的减负降本政策措施,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减负出新招、再加码。
二、抓好各项降本减负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各级减负办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明确分工,落实措施,确保完成我省降本减负工作各项任务目标。
三、持续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公布的《福建省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取消所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相关项目,建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台账,对已取消、超标准收取、逾期未返还的保证金加快返还。及时向社会公布保证金动态目录和相关台账。加强对涉企保证金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涉企保证金清单制度落实、资金台账建立、以及应返资金返还等方面情况,巩固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成果。
四、建立健全降本减负工作的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各级减负办要统筹推进减负降本各项工作,强化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机制;建立效果评估和统计监测机制;建立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政策措施机制等。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降成本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之内向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报送减负降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相关建议。
联系人:李鸣心联系电话:0591-87833242
传真:87829678电子邮箱:fjjfb@fjetc.gov.cn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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