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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95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政府网 2018-06-05 17:03:38

文件名称: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95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闽质监函〔2018〕5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郑国华代表:

《关于规范管理福建省电梯行业市场的建议》(第1295号)由我单位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住建厅、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对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电梯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清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事故频发的品牌电梯,逐步清理出福建市场”的建议

2018年2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印发施行,国务院意见指出要“加强电梯产品型式试验和一致性核查,强化安装监督检验,提升电梯整体质量和新装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整合优化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在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基础上,对电梯本体安全和配置标准提出更好要求,鼓励电梯企业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我局将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并结合您的建议,一是规范住宅电梯设计配置源头关。协调住建部门加强住宅电梯设计源头监督,督促房屋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把关,保证住宅电梯设计环节符合规范标准要求。配合住建部门编制住宅电梯配置选型地方标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地方标准选购配置电梯,提升电梯源头选型配置质量和降低户梯比。二是加强新装电梯监督检验把关。加强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与新装电梯一致性核查,制定严于检规要求的电梯监督检验质量提升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新装电梯,责令制造企业召回或更换缺陷零部件,把住新装电梯源头质量关。三是严厉查处假冒伪劣电梯产品。协同住建、工商等部门,对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电梯企业,发现一起,坚决立案查处一起。四是持续开展电梯安全整治。2015年以来,我局已持续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我局针对老旧电梯和“三无电梯”等重点问题,继续部署开展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并充分利用96196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电梯微信公众监督平台、12345、12365、12315等渠道收集电梯投诉问题,进行有效分析梳理,针对故障频发、投诉较多的电梯实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立案查处,并在主流媒体上进行曝光,逐步引导公众选购优质品牌电梯和选聘诚信维保服务企业。

二、关于“规定承揽加装电梯业务的企业必须拥有所有安装许可证,对无证施工以及违规层层分包的企业进行处罚,并每年对电梯安装企业进行评优评奖,实现优胜劣汰”的建议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部门。近年来,全省质监(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未告知提前安装、无证安装、超范围安装、违规层层分包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目前绝大多数电梯施工企业都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安装前办理施工告知手续、不超范围安装、不违规分包等。

今年,我局将根据您的意见,采取以下措施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督促电梯安装单位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结合今年开展的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安装单位结合近年来国内发生的电梯施工事故案例,加强内部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电梯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强电梯安装质量监督检验和违法行为查处。检验机构从严实施电梯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把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开展电梯施工现场安全监察,及时发现和依法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通过12365、12315等投诉热线多种渠道收集电梯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并予以曝光,引导公众宣传优质电梯施工单位,逐步实现优胜劣汰。

三、关于“对存在假维保,或者走马观花的维保公司和个人进行处罚,制定电梯维保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市场手段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维保单位加强自身管理,提高维保质量”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大电梯维保监管力度,通过开展电梯维保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维保质量“不良记录”“黑名单”和信用等级名单,定期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实施奖优罚劣的分类监管措施。自2016年起,省质监局以及各设区市质监(市场监管)局每季度都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清单以及涉及的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倒逼维保质量提升。同时,不断加强维保质量抽查,拓宽12345、12365、96196热线、电梯微信公众监督平台等投诉渠道,获取虚假维保、以修代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了一大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维保单位,维保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今年,我局开展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整治的最终目标就是着力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和运行质量,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同时,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组织技术专家分片分批免费为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使用管理、维保规范要求、自检能力提升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并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的积极性,探索制定维保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行业自律,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关于“根据区域划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等办法,推动八层建筑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开展”的建议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民生工程。多年来,我局不断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开展,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鼓励政策。2010年,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闽建房〔2010〕24号)后,省直机关、福州市政府、厦门市政府、漳州市政府和福州市鼓楼区政府等设区市、区政府相继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省直机关、厦门市政府、漳州市政府、福州市鼓楼区政府还明确了资金补助政策,大大促进了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据统计,我省累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超2000多台,该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成效较为显著。我省做法还在国家质检总局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省外有关单位还多次组织到我省开展调研工作。

今年,国务院意见指出要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技术标准制修订,促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我局将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您的意见,进一步协调省住建厅及时收集汇总各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经验、问题和难点,适时修改完善《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强化属地管理,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补贴方案,大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开展。

衷心的感谢您对电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严效东

联系人:黄秀忠

联系电话:0591-88528377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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