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14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闽质监函〔2018〕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洪欢妹、粘天补、李幼红、苏清泉代表:
《关于运用推广电梯安全智能预警监管平台的建议》(第1295号)由我单位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我省电梯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为推进政府对电梯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创新,推广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实现电梯运行状况、故障诊断、维保质量监督、应急响应等管理能力的提升,我局在2016年印发的《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6年福建省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质监特〔2016〕83号),就电梯安全攻坚战目标、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将“鼓励电梯制造企业、维保单位、使用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实施电梯远程监控系统,促进电梯运行状况、故障诊断、维保质量监督、应急响应等管理能力的提升”作为攻坚战的一项内容进行推动。通过推动,目前日立(中国)、上海三菱等电梯制造企业已在我省1万多台电梯上安装了电梯远程监控系统,自建了企业级物联网监控平台,实现了电梯运行状态实施监测、故障预警、维保调度等功能。另外,我省省级物联网监管平台也已基本研发完毕,正在推动有关电梯制造企业、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将相关数据接入平台。
二、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您们所提的《关于运用推广电梯安全智能预警监管平台的建议》,思路和内容与我省持续推进鼓励建设的电梯物联网系统内容契合,均为安装智能监测系统,采集电梯运行状态数据,接入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并对数据进行分析,推动电梯监管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转变。目前,我省也在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开展,已组织省电子信息集团、省特检院等技术专家到省内外调研论证,但存在以下问题亟需解决:
(一)强制安装于法无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强制要求电梯必须加装安全智能预警系统,没有要求相关数据必须接入智能安全监管平台,如果企业不积极响应加装电梯前端安全智能监测系统,未在电梯前端采集动态数据,就难于形成大数据,电梯智能安全监管平台也就无法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二)电梯安全智能监管功能没有标准。目前国家层面尚未明确电梯具备哪些功能才算是安全智能监管功能,需要由谁安装、如何安装安全智能监管系统也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或规定。我局已组织省特检院技术专家对现有的几种安全智能监管系统开展技术评估和论证工作,持续在电梯上推广运营新技术,努力提升我省电梯监管的科学化水平。
(三)没有成熟的建设和运维模式。建设电梯安全智能监管平台需要投入较大资金,目前全国没有一个成熟的完全覆盖所有电梯的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模式,省外有通过政府投资、企业自建、第三方自建和广告运维建设等模式开展建设电梯安全智能监管平台示范项目,这些模式均存在不同问题,也缺乏较好的运维模式,后续运维存在问题,基本上都处于无法持续正常运行的状态,无法大面积推广应用。
下一阶段,我局仍将在电梯上持续推广运用新技术,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行政许可、业务办理、信用等级评价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积极开展我省现有几类电梯安全智能监管平台的技术评估和标准制定工作,努力推进电梯安全智能监管平台的应用,提升我省电梯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
领导署名:严效东
联系人:黄秀忠
联系电话:0591-88528377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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