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福建地方法规

莆田市政府关于组建莆田市红旗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政府网 2018-08-28 18:15:27

文件名称:莆田市政府关于组建莆田市红旗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的批复

文件编号:莆政综〔2018〕6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组建莆田市红旗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的请示》(莆市水利<2018>27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莆田市南北洋海堤管理处组建莆田市红旗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法人代表:莆田市南北洋海堤管理处主任吴俊伟;技术负责人:杨群英;财务负责人:林琳。

二、项目法人单位成立后,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法人职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和建设资金的有效控制和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工程竣工验收后,法人机构自行撤销。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