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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通报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情况

作者:王硕 来源:北京法院网 2018-05-08 02:29:50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北京三中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近年来该院辖区内审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情况。

据统计,三中院辖区(包括朝阳、顺义、通州、怀柔、密云、平谷六区)自2013年至今五年多来,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共计249件。其中2013年158件,2014年43件,2015年16件,2016年11件,2017年19件,2018年至今2件。从统计数字看出,近年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发案数大幅下降,近三年稳定在每年10余件,反映出国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坚定决心、突出力度和良好效果。

三中院调研发现,近年来,该院辖区内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呈现如下态势:

一是侵犯著作权类犯罪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发案最高。2013年,侵犯著作权犯罪达到129件,除极少数非法出版、发行图书的犯罪外,绝大多数为非法制作、发行音像制品即盗版光盘的犯罪。经过文化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有力打击,同时随着市场的发展变化,光盘作为音像制品的载体已不再流行,自2014年起,非法制作、发行音像制品的犯罪大幅下降至每年10件以内。但同时,也出现侵犯网络游戏版权、侵犯财经文字作品著作权等新型侵犯著作权犯罪,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侵犯著作权犯罪也开始从线下转移至线上,出现在手机软件客户端、网页等新载体上。

二是总体发案量第二高的是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此类犯罪在2013年、2014年每年发案20余件,自2015年起每年发案稳定在10件上下。在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涉及的三个罪名中,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最常见的犯罪手段是假冒酒类产品或其标识,假冒的酒品涵盖白酒、啤酒、洋酒,品牌众多,有的单价很高;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及汽车配件、奢侈品、运动鞋服、手表、建材等多种商品,由于被假冒的商品普遍为单价高、利润大的商品,查处数额可能达到数百万元。同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也呈现出从线下发展到线上的趋势,在2017年开始出现在电商平台出售假货的案例。

除了侵犯著作权和侵犯商标权的犯罪外,侵犯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刑事犯罪发案较少。

三是团伙犯罪特征明显,有未成年人犯罪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存在犯罪链条,中间为制造、发行端,上游加工、印刷端,下游批发、零售端,常常呈现产销一条龙的特点;尤其是制造、发行环节经常呈团伙犯罪形态,如我们今天宣判的赵春广等人侵犯著作权案,抓获被告人8名,几乎全部为家族成员,相互间分工严密。另外,从辖区审理的案件来看,在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和侵权复制品的加工制造、印刷发行、批发零售各环节中,都有未成年人参与犯罪团伙的情况出现。

根据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上述情况特点,该院提出以下治理建议:

一是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窝点隐蔽、手段多样、联络松散的犯罪特点,加强部门间联合执法,提高打击力度。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由线下转移至线上的趋势特点,重视在互联网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文学网站、视频网站上传作品著作权合规性的监督;加强对电商平台销售商品的监管。

二是随着全民阅读时代的到来,图书有重新成为侵权对象的趋势,尤其是畅销的儿童绘本等少儿读物。盗版少儿读物印刷粗糙、油墨劣质、文字错漏,危害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和学习成长。应加大对图书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盗版活动。

三是针对侵犯商标权犯罪常见的商品类型,加强对酒类、汽车配件、名牌箱包皮具化妆品等奢侈品、知名品牌鞋服球杆等体育用品的专门市场、门店、商圈予以重点检查监控。

通报会现场,该院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尊重知识产权,抵制仿冒、假冒商品,抵制盗版图书、音像制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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