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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政府网 2016-06-13 10:25:11

文件名称:[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财库〔2016〕2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财库〔2016〕21号

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预算法》、《财政部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81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财政库款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全国经济虽然稳中向好因素增多,但基础还不够牢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国务院要求财政部门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压减库款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此,财政部于5月中旬下发《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81号),对财政库款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从本市情况来看,在市、区县两级财政的共同努力下,今年1-4月全市库款保障水平维持在较好水平,库款净额下降幅度较大,但库款余额规模仍然处于较高水平,压减库款规模的任务仍然艰巨。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库款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财政部要求,针对本地区管理薄弱环节,逐项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合理压降库款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于稳增长、促发展大局。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的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编制管理是库款管理的源头。各区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到位率,加快预算下达进度。在严格执行《预算法》关于预算资金下达时限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将下达时间前移,为基层财政和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腾出时间。已经收到转移支付资金的地方和部门,要尽快分解落实。继续推进财政中期规划管理,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避免“钱等项目”,造成资金沉淀。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管理是库款管理的基础。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内部预算管理部门、国库管理部门等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预算执行管理。要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分单位、分项目的统计分析和重点督导,建立健全对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考核、预算执行进度考核通报等制度,强化结余结转与预算安排挂钩等机制,促进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加快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回收和统筹使用。各区县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分类清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等结余结转资金。要重点加强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和财政清理回收存量资金的安排使用,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尽快研究完善总预算会计管理,及时核算确认结余结转资金消化情况,按季度对结余结转资金消化情况进行考核分析,有针对性加快结余结转资金消化进度,确保落实结余资金两年内消化完毕的工作要求。

(四)切实加强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工作。各区县要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2016年地方财政库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库〔2016〕5号)等有关规定,提前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的前期准备工作,对于市级转贷的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完成置换。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加快置换债券资金的支拨,防止资金长期滞留国库。

(五)加强库款统计分析和形势预判。各区县要结合库款旬报、月报工作机制,提高数据准确性,加强库款运行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库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要结合区县宏观经济运行、财政预算收支、存量债务规模变化等形势,建立和完善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制度,加强对未来一段时期库款运行态势的预判,及时制定应对预案,重点对库款规模和保障水平过高等问题,提出综合性管理措施。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完善库款和财政专户考核办法。本市根据财政部地方财政库款考核排名办法,调整完善《上海市2016年区县库款及财政专户管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新增库款余额相对水平、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增长幅度等指标,并调整考核指标权重和得分计算方法。自2016年6月起,各区县财政部门应于每月初随库款月报编报上月库款考核信息表(详见附件2),本市将按照调整后的考核办法实施月度和年度考核。

(二)建立区县库款和财政专户通报机制。根据《上海市2016年区县库款及财政专户管理考核办法》,市财政局每月通报各区县财政库款和财政专户月度考核结果,并抄送区县政府。每季,考核得分偏低且排名倒数5位的区县财政部门应撰写情况说明报市财政局。年末,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市对区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三)建立稳增长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各区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特别是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稳增长重大政策项目组织落实,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市财政局将在建立区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基础上,动态跟踪稳增长重大政策项目落实等情况,对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分解下达或者闲置沉淀的专项资金,将采取收回资金、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四)建立健全库款管理责任制。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库款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各区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作为库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本级财政各项库款管理工作;国库管理、预算管理、债务管理等部门要分工负责,逐项抓好落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将库款管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对宏观调控和稳增长政策落实的促进作用。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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