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上海地方法规

市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7-06-23 09:03:20

文件名称:市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卫计〔2017〕15号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办、编办、妇儿工委办公室,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有关单位:

《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

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适应不断增长的妇女健康服务需求,保障妇女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有关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本市认真落实2012年市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产科、儿科资源建设的决定,不断加强产科医疗资源配置,努力提高妇女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2015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6.66/10万,其中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4.16/10万,非本市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9.08/10万,继续保持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

(一)妇女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不断加强

新建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3家市级专科医院每家增加100张产科床位,新建第一妇婴保健院东院,设置350张产科床位。增加综合医院产科床位,鼓励产科基础较好的市级综合医院扩大现有床位数;郊区53项目医疗机构产科和儿科床位不低于总床位数的10%。加强社会办医,新增高端产科床位约150张。全市产科床位比十一五末增加978张。截至2015年底,全市助产医疗机构共有87家;产科床位数达到4360张;产科医师1487人,助产士1313人,产科护士2422人。2015年全市活产数为195306人。

(二)母婴安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建立5家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和6家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实行分片对接,形成覆盖全市、及时响应、有效救治的母婴安全保障网络。十二五期间共救治危重孕产妇3400余人、危重新生儿2.2万余人,成功率分别为97%和91%。进一步完善母婴安全服务机制,强化危重孕产妇报告和抢救;在全市87家助产医疗机构设立产科安全办公室,全面负责产科质量管理、高危孕产妇全程随访、母婴抢救协调等工作;建立严格评审和及时反馈机制,连续3年开展国家级孕产妇死亡评审质控,考评中对发生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病例的机构和区县实行一票否决。

(三)产科医疗运行模式不断创新

积极探索产科医疗联合团队和联合体模式,2012年市六医院和市八医院组建产科联合团队;2015年由复旦大学牵头,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联合11家医院共同组建复旦大学妇产科医疗联合体,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带动、业务支撑和技术引领的作用,实行同质化管理。

(四)人才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在上海健康医学院开设护理学(助产士方向),启动在职产科人才培养计划;各级办医主体和公立医院在内部分配中向产科倾斜;设立妇幼公共卫生红枫奖,激励广大医护人员积极投身母婴健康事业。

(五)妇女健康服务保障力度加大

各级财政加大对妇女健康服务的投入,支持产科专科和危重会诊抢救中心建设,在仁济医院建立孕产妇重症监护病房。同时,充实加强产科医疗服务力量,探索产科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向产科倾斜的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制度。实施生育保险制度,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本市妇女健康服务面临的问题和需求。一是产科服务需求增长,产科风险增加。据测算,随着全面两孩政策有效实施,十三五期间,全市常住人口出生数预计在2017年前后将出现小高峰,高龄孕产妇比例也将增高,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的风险增加,危重孕产妇与新生儿救治任务将进一步加重。二是市级优质产科资源总量不足,资源利用不均衡。据测算,本市产科资源在郊区、人口导入区和城乡结合部相对短缺;市级优质产科资源超负荷运行,床位使用率超过100%。三是女性恶性肿瘤发病呈一定上升趋势。据统计,近十年本市女性恶性肿瘤发病缓慢上升,其中乳腺癌发病持续上升,居女性恶性肿瘤发病首位。四是妇幼卫生人员职业成就感相对不足。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与产科医务人员工作量过大,职业风险高;妇幼保健机构薪酬待遇较低,导致人才招聘和引进困难。五是妇女健康服务补偿机制不健全。服务项目价格与成本不相匹配,例如孕产妇保健项目、筛查项目和部分促进自然分娩的项目尚无收费标准,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运行补偿机制尚不完善。

二、发展理念

母婴安全和妇女健康是全民健康的重要基石,是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保障母婴安全和促进妇女健康状况的持续改善,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健康上海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指导思想

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保障妇女健康放在卫生计生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母亲安全宗旨,保障妇女健康发展权利,落实健康上海建设战略。坚持政府领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全程化、精细化、高效化、绩效化和让妇女放心满意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一法两纲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妇幼公共卫生核心指标,确保母婴安全和妇女健康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全面落实,在更高的起点上提升本市妇女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适度超前,促进均衡发展。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主动服务四个中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把保障母婴安全作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推进供给侧改革,按照资源与需求相适应,结构和效率相协调的原则,盘活存量、发展增量、注重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科资源总量合理、结构协调、高效可及,完善具有上海特点的妇女健康服务体系,依法保障妇女健康合法权利。

2.坚持改革协同,优化资源利用。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坚持中西医并重,推进政策协同和制度创新。建立产科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产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协同机制,推进分级诊疗,引导有序就医,提高产科服务体系运行效率。积极稳妥推进服务模式创新和医学科技创新,提升优质资源辐射能力,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

3.坚持优质服务,强化精细管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健康权益作为妇女健康服务的根本出发点,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诊疗水平,让每一位妇女享有便捷、平等、优质的健康服务。完善责任链、实施链和绩效链,实行精细化服务管理,提升发展质量和服务绩效。关注妇女健康行为和疾病谱变化,全面加强青少年期、孕产期、更年期等妇女各年龄期的健康管理,普及科学、权威的妇女保健知识,从源头保障妇女健康水平。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成与上海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与妇女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妇女健康服务体系,形成引领全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妇女健康服务高地。进一步完善妇女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上下联动、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让妇女都享有便捷、均等、优质、连续的健康服务,使妇女健康服务人员共享妇女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拥有职业尊严和发展成就感,促进妇女健康服务机构再上发展新台阶,妇女健康继续保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

(二)主要指标

到2020年,满足妇女健康服务需求,全市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数达到18张。妇女健康管理进一步加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不低于90%;降低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率;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以上。妇女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女性平均期望寿命保持稳定,全市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服务体系,优化资源布局

注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合作,强化包括产科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产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在内的产科服务体系功能建设。产科床位按照总量控制、分类管理的原则,着重进行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在薄弱郊区适度增加三级专科医院的产科床位。加强综合医院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产科建设,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产科基础较好的市级综合医院扩大现有产科床位数,产科床位数原则上为医院核定床位的5%,发挥市级综合医院学科资源优势。郊区531项目医疗机构将产科门急诊和住院作为必设服务科目,通过加强政府支持力度,力争产科床位不低于总床位数的5%。严格控制公立医院产科特需床位,市级综合医院产科特需床位数控制在产科总床位数的8%以下,三级专科医院产科特需床位数控制在产科总床位数的5%以下。各区域医疗机构按人口需求配置相应的产科和新生儿床位,按床护比等要求配置医护人员;提高二级妇产医院产科利用率,促进区域产科服务资源均衡发展,满足辖区内常住人口孕妇建大卡和分娩需求。完善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网络,加强会诊抢救中心建设,配置能够满足临床需求的医务人员、医疗设施和各项保障措施,切实保证有效运行,发挥其技术优势和辐射作用。加强孕产妇重症监护病房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要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床位,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原则上要设立重症监护室。按照实际管理人口规模,拓展和完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功能,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市、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级,提高社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产科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引导、鼓励和促进社会力量举办符合要求的妇产科服务医疗机构,逐步形成多层次的产科服务体系。

(二)着力机制突破,推进协同发展

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缓解优质资源供需矛盾,落实分级诊疗,建立梯度有序、安全便捷的孕产妇保健分娩制度,提供分级分类和精细化服务,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体系的运行效率。明确各区医疗资源配置和功能定位,推进本市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实现区域划分、梯度服务、有序转诊,以孕产妇为中心制定分级诊疗规范,综合运用行政、医保、价格等多种措施,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增强服务体系协同性和接续性,引导孕产妇合理就医。

推进产科联合团队建设,发挥市级优质医疗保健机构的辐射作用,形成市级优质医疗保健机构支撑相应区域医疗保健机构、区域医疗保健机构支撑相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格局。以品牌和技术为纽带,建立市级优质医疗保健机构对区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分类指导、对口帮带、质控管理等运行机制,促进就近医疗保健和健康管理,确保区域医疗保健机构运行高效,孕产妇救治便捷、规范和可靠。参加联合团队的区级医疗机构应至少配置50张产科床位。通过市和区合力加强产科服务能力建设,取消孕产妇建大卡限号措施,实行区域化管理,实现区域医疗保健机构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

(三)强化精准管理,优化全程服务

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助产医疗机构积极设立再生育服务咨询室,加强对高龄妇女、拟生育二孩并患有基础性疾病妇女的健康咨询和指导,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等系列服务。充分发挥本市卫生计生基层网络优势,强化孕情排摸和监测,进一步加强早孕建册、入院建卡和产科分娩各环节的动态监测和报告。切实强化孕产妇风险管理,做好妊娠风险预警和评估,充分告知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强化助产机构产科安全办公室职责,切实落实产科质量管理、高危孕产妇全程随访、母婴抢救协调等工作。完善和强化危重孕产妇报告和抢救工作制度,发现危重孕产妇第一时间上报,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及时集聚优质资源救治,加强多学科协作,提高危重孕产妇综合救治能力。完善严格评审和及时反馈机制,实施诫勉谈话制度,考评中对发生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病例的机构和区实行一票否决。分层分类加强产科相关医务人员对产科相关危急重症的风险预判、临床救治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推广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改善就诊环境,优化诊室布局和诊疗流程。运用互联网手段,提供就诊信息查询服务,全面推行孕产妇预约诊疗服务,推广预约住院分娩,引导市民有序就诊。广泛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缴费支付、诊疗报告查询等便民服务,切实改善市民就诊体验。

(四)注重医防结合,深化妇女保健

围绕妇女健康管理,促进内涵发展,实现从以疾病治疗为主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加强依法监管,规范行业行为,推动妇女健康管理科学、规范、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各级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在妇女健康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在妇女疾病管理中的纽带作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妇女健康管理服务,提高群众获得感。促进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加强爱婴医院管理,降低剖宫产率,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母婴室或增加母乳喂养设施,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落实国家和本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化、温馨化开展孕产妇保健、妇科病和乳腺病等妇女常见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进一步促进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积极推广乳腺癌、宫颈癌有效防治措施。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协同推进力度,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强化产前诊断筛查技术服务和管理,推广唐氏综合征筛查。拓展生命全程健康管理,探索示范性整链式生殖保健服务,全面促进生殖健康,强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精子库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优化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加强流动人口、青少年、未婚育龄和更年期人群生殖健康公共服务。实施预防意外妊娠干预项目,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提高流产后妇女保健水平,保护妇女身心健康。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健康服务中的优势,扩大治未病在孕育调养、产后康复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妇女健康领域中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强化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推进科技创新,激发人才活力

聚焦妇产科医学科技发展前沿,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增强妇产科医学创新内动力,主动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挥科技创新在妇女健康服务中的引领作用,打造妇女健康高新技术平台,针对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开展重大科研攻关。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开发推广妇幼保健、生殖健康、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新技术新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进步。充分发挥市妇幼保健中心作为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与管理的平台作用,加快出生缺陷诊断技术研究,开展遗传咨询服务,打造国内人类遗传领域的制高点,通过医疗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化。加强妇产科学、妇女保健学、遗传学、生殖医学等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在国际妇女保健和妇产科医学科技创新领域的参与权、话语权和规制权。加快适宜技术推广,使科技创新服务于妇女健康大局。对妇女保健和产科类科研课题予以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妇女保健和产科类课题及人才培养项目。

加快产科医师、护士、助产士人才培养,力争十三五期间增加产科医师、护士和助产士1800名。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大学本科助产士相关专业招生培养工作。加强继续教育,加大产科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含妇女保健)规范化培训。根据医学院校和规范化培训医院的教学容量以及本市产科医疗人才需求,每年制定合理的招录规模,严格控制培训质量,输送合格产科人才。加强产科医师岗位培训,增强岗位责任感,提升临床救治能力和危重孕产妇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助产士转岗培训和骨干产科医师培训。持续推进继续医学教育,提高基层妇幼保健和产科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将产科和妇幼保健人才纳入卫生行业紧缺人才预警和管理机制。以产科床位和服务对象等为基础要素,充实加强产科和妇幼保健相关服务力量,配足助产士、产科护士和妇幼保健相关人员数量。改善产科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医疗机构配备医务社工,强化人文关怀,加强医患沟通,促进医患和谐。深化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向妇幼保健、助产士、产科医师、产科护士等紧缺岗位倾斜,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和助产士评价标准;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以岗位职责、工作负荷、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为要素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绩效工资分配,体现按绩分配,优绩优酬,增加岗位吸引力和职业认同感。

五、主要项目

(一)基础保障类

完善服务体系功能,突出补短板,增加产科医学资源配置,提高产科服务能力。

1.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新院科教综合楼建设项目

2.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杨浦院区教学科研楼建设项目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妇产科大楼建设项目(筹备)

4.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奉贤)建设项目

5.上海市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建设项目

6.孕产妇重症监护病房建设项目

7.上海市产前诊断(筛查)中心建设项目

8.先天性心脏病产前诊治中心建设

(二)惠民服务类

保障妇女健康基本权利,聚焦妇女健康问题,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服务水平。

9.妇女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11.围孕期关键营养因素与先天性心脏病一级预防

12.建立唐氏综合征筛查网络项目

13.降低剖宫产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项目

14.多学科危重孕产妇综合救治规范化建设项目

15.上海市更年期妇女重点健康问题综合防治项目

16.生殖健康促进和预防意外妊娠干预项目

17.在现有的定点医疗机构网上挂号系统上,建立全市妇科病、乳腺病筛查预约平台项目

18.爱婴医院建设项目

19.在全市助产医疗机构和市级儿童专科医院设置母婴室项目

(三)创新提升类

创新妇女健康服务模式,提升产科医学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产科医学和人才高地。

20.妇女健康学科建设项目(妇产医学、妇女保健学、遗传医学、生殖医学等重点学科)

21.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创建项目

22.上海市妇幼健康协同创新中心筹建项目

23.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

24.产科临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25.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26.助产士转岗培训和骨干产科医师培训项目

27.科技创新引领上海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项目

28.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长期安全性评估项目

29.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30.健康园区筹建项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区域实际,调整优化区域内的妇女健康服务资源,深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政策联动、协同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相关政策保障的协调落实,依据规划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应经费,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卫生计生部门和各办医主体要按照规划要求,完善妇女健康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医保和卫生人事相关政策,调整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教育部门要根据产科服务人力资源缺口状况,调整优化医学院校专业和课程设置,完善招生结构和规模。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优势和工作合力,加强多部门合作和协作,协调提高规划实施的整合力和执行力。其他相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好规划相关要求。

(二)完善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在提供妇女健康服务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女健康服务的投入力度,充分体现政府投入的政策引导作用和经济杠杆效应。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引导和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妇女健康服务发展,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的调节作用。加强对供需双方的行为调控,提高资源整体配置效率,减轻个人就医负担。结合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研究,科学调整提升体现产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产科诊疗、检查等服务项目价格,特别要向助产等耗时长、人力成本高的服务项目倾斜,体现促进自然分娩政策引导。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不同职级医师的服务价格,通过价格杠杆促进产科发展,引导合理就医。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快实现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内部的计划生育、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的共享,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按照顶层设计、分步实施、市区联动、全面共享、继承以往、深化应用的建设原则,结合本市妇幼保健业务管理要求,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市妇幼保健机构、联动全市妇幼保健业务、与市、区二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及健康档案数据库互联互通共享互用的妇幼保健信息平台和应用系统;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推进妇女健康服务管理模式创新,提升妇女保健服务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和安全分娩为重点,制定高龄孕产妇专项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积极通过各类媒体,包括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多渠道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市民在最佳生育年龄生育,提高群众健康素养,积极引导孕妇合理选择助产医疗机构,避免扎堆分娩,形成科学就医理念和习惯,营造重视和关注妇女健康服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监督评估

各级政府要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把产科服务资源配置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完善监督评估工作机制,建立督办、评估、通报、告诫谈话和问责制度,加强规划的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规划实施和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完善对医院的监督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认真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各办医主体要把规划要求纳入医院建设与发展的体系中,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相关规划任务。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