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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7-09-05 09:58:35

文件名称: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有关弘扬先进、加强品牌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苏浙皖赣沪区域质量品牌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产品质量法》《苏浙皖赣沪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行动纲领》相关规定要求,今年质量月期间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联合表彰一批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名牌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50个,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个人50名,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其中上海名额各10个。

各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可各推荐1个,也可不推荐。

二、推荐要求

(一)苏浙皖赣沪地区质量工作先进单位

质量工作先进单位授予质量管理水平较高,提升质量水平工作成绩显著,其产品(或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在苏浙皖赣沪地区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

推荐对象包括: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的各类企业、从事质量相关工作的研究机构及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等。

具体条件如下:

1.经营发展条件:

⑴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

⑵企业市场占有率、利润率等各项经济指标居于行业前列;

⑶品牌知名度高,顾客(用户)满意程度高,相关投诉率低,信用状况良好;

⑷导入并贯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取得良好成效,形成标杆示范效应;

2.质量进步条件:

⑸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严格实施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

⑹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技术创新达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⑻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深入开展质量攻关和质量改进活动并取得实效;

3.社会责任条件:

⑼近5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重大质量投诉;

⑽主动宣传和普及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技术,带动区域、产业质量的提升;

⑾按照质量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质量兴市(区、县)活动安排,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⑿积极开展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坚持诚信为本、质量第一。

(二)苏浙皖赣沪地区质量工作先进个人

质量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区域、领域、行业、单位质量水平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企业家,以及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组织或企(事)业单位的一线岗位人员。

推荐对象包括:质量管理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者、质量检验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等。

具体条件如下:

1.多年从事质量工作,质量管理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能熟练;

2.大力推广或应用质量管理科学方法,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作出重要贡献;

3.积极组织和参与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成绩突出;

4.在质量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创先争优,事迹感人,在群众中赢得良好赞誉,具有工匠精神的榜样作用;

5.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信用良好,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作出重要贡献。

(三)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

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应符合苏浙皖赣沪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分工布局的要求,并具有用户满意程度高、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实物质量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并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等基本特点。

推荐对象为:有效期内上海名牌产品。

具体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苏浙皖赣沪各省市产业发展战略;

2.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重视自主创新、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4.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5.企业重视社会责任,诚信守约,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各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对本次推荐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各类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

(二)组织申报。单位和个人自愿申报,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各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

(三)初审推荐。各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受理申报,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现场审核,在广泛征求意见、核实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的书面和电子版报市质量技监局。

(四)市质量技监局审核。市质量技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和筛选,确定上海市的推荐名单。

(五)表彰奖励。9月份质量月活动期间,由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技监局共同表彰。

各单位要将表彰先进和名牌产品50佳推荐,作为推进质量和品牌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动员,严格把关,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推荐和表彰的重点应放在基层,放在质量工作的第一线,发现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集体,推出一批身边的先进模范典型,使表彰工作切实起到鼓励先进、鼓舞士气的作用,推动地区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旦红、吴征宇、霍哲珺

联系地址:宜山路728号702室

邮政编码:200233,传真:54266083

电子邮箱:huozhj@cnsis.org.cn

联系电话:54262334、54264076、54264253

附件:(下载链接

1.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及推荐意见表

2.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及推荐意见表

3.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申报及推荐意见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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