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卫计委、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市中医药防治流感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8年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8〕1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本市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防治流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卫生计生委、办医主体和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流感中医药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防控机制和工作方案,在流感救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纳入中医药力量,确保中医药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流感中医诊疗方案的培训。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综合医院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的全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流感的识别、诊断和治疗能力,确保中医药医务人员掌握和熟练应用中医药治疗方案,规范开展中医药临床诊治工作。近期我委将组织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培训,并将国家和上海培训内容上传至上海市中医药临床培训网络平台,供各区中医药临床培训分中心和社区中心学习培训。
三、在流感防治工作中坚持中西医结合。各医疗机构要将流感中医药防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在诊治的各个阶段充分运用中医药手段,进行有效干预。同时,各医院应做好中药物资储备,确保满足临床需求。
中医医院要跨前一步,按照中医诊疗规律进行提前干预。对有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在初诊时即给予中医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治疗;收住入院的,要给予中药饮片等治疗。同时,加强中医诊疗相关资料的收集,对收住入院病人须填写《流行性感冒中医临床病例报告表》(见附件,电子版请从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www.wsjsw.gov.cn),有条件的也可将门诊病人资料纳入收集范围,为进一步完善诊疗方案和相关措施提供依据,不断提高流感中医药防治工作水平。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对收治入院的重症病人,应及时上报市卫生计生委。
综合医院要落实本院或外院中医专家参与治疗小组,尤其是重症病人的救治,充分发挥中西医协同治疗优势,提高临床疗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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