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达本市2018年度公益林抚育计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闵行、嘉定、青浦、奉贤区绿化市容局,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崇明、宝山、松江、金山区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公司、上实公司、上海城投公司: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着力提高森林质量,要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重要指示和全国森林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森林抚育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完善本市公益林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7〕62号),现将2018年本市公益林抚育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抚育对象
位于农民流转土地上、由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并纳入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范围的公益林;对林木过密、病虫害严重、退化严重的公益林优先实施森林抚育。
二、抚育计划
按照本市林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需完成20万亩抚育任务。结合各区、公司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的林地面积,2018年度全市抚育计划量约4万亩,其中:闵行区1000亩、宝山区1000亩、嘉定区3500亩、浦东新区4000亩、金山区2000亩、松江区4000亩、青浦区4500亩、奉贤区4500亩、崇明区10000亩、光明食品(集团)公司3000亩、上实公司1500亩、城投公司500亩。
三、抚育内容
根据《关于加强本市林地抚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目标,主要做好林地间伐、补植、清理和改造等内容,并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对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重点林地区域进行重点抚育,建立1-3个示范点或开放林地;其他一般公益林可结合日常养护管理进行森林抚育,并做好经营档案管理。
四、抚育程序
各单位要做好年度抚育计划的制定,编制重点公益林抚育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后由区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同时做好抚育实施期间的铭牌公示。抚育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光明、上实、城投等市属企业参照实施。
五、抚育资金
公益林抚育资金从年度生态补偿(养护补贴)资金中列支,并纳入年度林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各区、公司应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抚育专项经费。有关林木资产的核销与转移登记按有关规定实施。
请各区、公司将抚育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节点,加强进度和质量管理,做到程序规范、实施有序,确保年度抚育计划全面完成。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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