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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关于对完成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的区予以奖励的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政府网 2018-08-20 11:51:17

文件名称:天津市政府关于对完成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的区予以奖励的通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17年,各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以及我市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计划生育工作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与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相结合,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推动责任、措施、投入落实到位,在全面两孩政策平稳推进、生育服务管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创新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继续巩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按照市人民政府与各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天津市2015-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经对各区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考评,确认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人民政府的考评总分均在180分以上,完成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市人民政府决定分别奖励各区5万元。

希望各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进一步做好新时代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发展,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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