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福建地方法规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霞邑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政府网 2017-09-12 08:15:07

文件名称: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霞邑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文件编号:闽司许决〔2017〕6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邓盛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设立“福建霞邑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FUJIANXIAYILAWFIRM。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

二、该所设立人为邓盛良,负责人邓盛良。住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长溪路12号万豪世家3号楼806室。

三、该所隶属于霞浦县司法局监督管理。

四、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五、请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7年9月6日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