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霞邑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政府网 2017-09-12 08:15:07
文件名称: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霞邑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文件编号:闽司许决〔2017〕6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邓盛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设立“福建霞邑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FUJIANXIAYILAWFIRM。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
二、该所设立人为邓盛良,负责人邓盛良。住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长溪路12号万豪世家3号楼806室。
三、该所隶属于霞浦县司法局监督管理。
四、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五、请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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