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福建地方法规

福建省经信委关于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运行条件确认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政府网 2018-02-11 16:09:21

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关于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运行条件确认的批复

文件编号:闽经信函能源〔2018〕10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龙岩市经信委:

你委《关于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运行的请示》(龙经信审批〔2018〕3号)悉。

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龙岩嘉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装机规模1.5MW。该项目由龙岩市发改委审查备案(闽发改备〔2016〕F00538号),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已经国网龙岩供电公司审查批复(龙电函〔2017〕27号文)。经龙岩市经信委现场核查,该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等已安装调试并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经研究,同意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5MW)并入电网运行。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