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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49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政府网 2018-06-05 17:03:38

文件名称: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49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闽质监函〔2018〕5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赵明正、童忠喜、黄景青、江文清代表:

《关于支持南平延平建设游乐设施设备基地的建议》(第1649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力支持延平游乐产业先行先试

根据《建议》中关于“赋予延平游乐产业先行先试政策”的支持建议,省质监局将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全力支持延平游乐产业先行先试工作:一是加强对游乐设施生产单位资质许可指导。大型游乐设施制造许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质检总局)负责实施。省质监局可以根据游乐设施设备生产企业需求,组织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制造质控体系责任人员专题培训辅导等相关服务活动。二是加强游乐设施生产单位质量管控。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要求,省质监局可组织专家对游乐设施持证生产单位开展证后监督检查工作。从企业资源条件持续保持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产品安全质量情况以及遵守许可制度、质量反馈与投诉处理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协助企业做好质量管控,提高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三是积极支持游乐设施相关标准制定。省质监局将积极支持我省有关部门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我省游乐设施设备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团体标准,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单位,由我局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省质监局已于2017年颁布了《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规范》(DB35/T1676-2017)地方标准,为游乐设施运营单位的规范管理、规范作业,提供参考标准。

二、积极开展游乐设施作业人员培训

根据《建议》中关于“打造全国游乐人才培训基地”的支持建议,由省特检院根据各地市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游乐设施作业人员取证、复审培训工作。2017年全省共办班16期,其中在福州举办8期,厦门5期,宁德2期,南平1期,累计培训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163人(协同全国索道与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福州连江基地举办),游乐设施操作人员540人,游乐设施维修人员104人。2018年省特检院还将计划在全省办班21期,预计培训游乐设施作业人员600人,继续做好我省游乐产业人才的培训工作,服务游乐产业的发展。

三、加强游乐设施安全宣传

各设区市质监(市场监管)局结合年度工作,制订宣传方案,加大游乐设施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发动运营单位在设备使用现场,采用游客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

感谢赵明正等4位代表对我省游乐设施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省质监局愿意与延平区政府一起努力,为打响延平“中国游乐之乡”品牌作贡献。

领导署名:严效东

联系人:黄秀忠

联系电话:0591-88528377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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