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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信委关于举办2018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政府网 2018-07-05 11:37:33

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关于举办2018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经信服务〔2018〕14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4号),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对接境内外工业设计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设计引领智造融合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主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

(四)协办单位:台湾设计学会、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海峡国际设计网

三、参赛范围和对象

(—)参赛范围:时尚服装、运动鞋服、智能产品、家居用品以及其他轻工产品行业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的工业设计产品或作品。

(二)参赛对象:境内外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以及对工业设计有兴趣和热情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企业、机构、团队或个人名义报名提交作品参赛。

四、赛制及赛程安排

大赛按行业设产业装备组、智能产品组、时尚服装组、运动鞋服组、综合组等5个组别,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其中产业装备组、智能产品组、时尚服装组分别设置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优秀奖10项,运动鞋服和综合组分别设置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优秀奖11项(若该组别有效作品数超过1500件,优秀奖增加3项,超过3000件,再增加2项),并从5个组别的金奖作品中评选出大赛特别奖1项。

大赛按申报、初评、布展、终评四个阶段设置赛程。其中,大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省有关行业协会分别组织本地区、所属单位及其个人按本通知相关要求申报,并经认真审核后,提出推荐申报作品名单,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单位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随附推荐作品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省外及境外个人或单位可参照上述申报程序由主管单位推荐申报;无主管单位的个人或企业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

(二)参赛单位或团体通过登录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fjcid.com)获取大赛信息、要求及大赛申报表。

(三)各单位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优秀项目要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落地”实现产业化情况,加快成果的对接转化,积极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丽瓶、鲍莲花;

联系电话:0595-82682939;

电子邮箱:hxbfjjj@126.com;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国际工业设计园1号楼505室。

附件:2018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活动方案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8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设计引领,智造融合

二、大赛宗旨

(一)搭建工业设计与制造业对接交流平台。

(二)推动全省制造业与工业设计融合发展。

(三)激发海峡两岸工业设计协同创新意识。

(四)集聚境内外优秀工业设计机构和人才。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主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

(四)协办单位:台湾设计学会、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海峡国际设计网

(五)支持单位:中国工业报社、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台湾产业与设计协会、台湾感性学会、美国工业设计师协会(IDSA)、德国手工业协会、中意设计协会、葡中文化协会、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建筑学院、意大利LABA美术学院、葡萄牙ESAD艺术与设计学院、土耳其恰纳卡莱大学、罗马尼亚蒂米什瓦拉西部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日本东京理科大学、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中关村工业设计产业协会等。

(六)设立2018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泉州市政府分管领导、晋江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晋江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生产服务业处负责人、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福建省工业设计与服务制造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有关人员组成。

四、参赛范围

产业装备、智能产品、时尚服装、运动鞋服以及其他行业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的工业设计产品或作品。

五、参赛对象

境内外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以及对工业设计有兴趣和热情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企业、机构、团队或个人名义报名提交作品参赛。

六、奖项设置及政策配套

(一)大赛主要奖项

1.大赛按行业设产业装备组、智能产品组、时尚服装组、运动鞋服组、综合组等5个组别,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其中产业装备组、智能产品组、时尚服装组分别设置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优秀奖10项,运动鞋服和综合组分别设置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优秀奖11项(若该组别有效作品数超过1500件,优秀奖增加3项,超过3000件,再增加2项),并从上述5个组别的金奖作品中评选出大赛特别奖1项。

2.各个级别奖项均由组委会分别颁发奖金、证书和奖杯(优秀奖仅颁发奖金、证书),其中大赛特别奖奖金30万元(其中,大赛奖金20万元,落地奖金10万元)、金奖奖金10万元(其中,大赛奖金7万元,落地奖金3万元)、银奖奖金5万元(其中,大赛奖金3万元,落地奖金2万元)、铜奖奖金3万元(其中,大赛奖金2万元,落地奖金1万元)、优秀奖奖金0.8万元(其中,大赛奖金0.5万元,落地奖金0.3万元)。

3.产业装备组、智能产品组、时尚服装组、运动鞋组中任何一组收到的参赛作品数量在300件以下的,将取消对该组别进行单独评奖,该组别收到的参赛作品统一归并综合组进行评奖。

4.本届大赛与食品包装、泳装两个行业赛事联动,食品包装行业赛事作品可同时提交大赛综合组参与评审,泳装行业赛事作品可同时提交大赛运动鞋服组参与评审,同时两个行业赛事评出的单个最高奖项作品直接作为大赛综合组入围作品参与终评。

(二)大赛附加奖项

1.对受托组团参赛且提交作品参赛主创人数达40人以上的境内外社团组织、院校,由组委会颁发组织奖证书,并给予1.5万元组团参赛费用补助。

2.设立3项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并给予每个获奖团体3万元奖金。

(三)大赛配套政策

1.初评入围参赛者向组委会提供作品实物或手板模型,按3000元/件套由组委会给予制作费用补贴。(原则上时尚服装组和运动鞋组必须由参赛者自行提供,其他组别入围参赛者无法提供作品实物或手板模型的,须发送作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入围作品手板模型。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入围作品实物、模型或3D源文件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入围作品实物或模型将长期放置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不予退还入围参赛者。)

2.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特别奖、金、银、铜奖获奖者到晋江创业、就业的,可凭获奖证书向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为晋江市优秀人才,享受晋江市提供的人才津贴和补贴、住房保障、创业扶持等扶持政策。

3.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获奖者入驻晋江市相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创业的,可凭获奖证书享受晋江市鼓励文化创意领军人物或优秀团队入驻晋江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政策。

七、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具有市场价值和可实现性。创意类作品应以实物或图形、文档、模型体现创意设计,可以是面向未来生产方式的概念性创意,也可以是对传统产品革命性的替代解决方案;产品类作品应以有形、有使用价值的工业产品和消费品参赛,在产品的外观、结构、材料、功能、色彩或其结合上体现创意设计点,并具有实用性。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曾经在其他工业设计大赛上获奖的不予评选;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权利,如发生纠纷,由此产生的责任一概由参赛者承担,且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3.组委会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对入围参赛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异议,可将相关证据发送到组委会邮箱(hxbfjjj@126.com),经组委会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参赛材料

1.《2018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申报表》(请在官方网站http://www.fjcid.com下载)。

2.参赛作品需提交1~5页的A3尺寸版面(高420mm×宽297mm,分辨率300dpi,JPG格式,其中时尚服装组和运动鞋服组为横式版面,其它组别为竖式版面,鼓励时尚服装组以同一主题系列创作作为参赛作品提交),其中,第一页为主版面(应包含作品名称、设计构思、效果图、设计说明),其他页面可从设计主题、设计构思、结构图、效果图、实物照片、工艺说明等角度详细阐述;页面中所有文字为中文或英文,内文字号采用12pt,文字清晰可读,并标注页码和总页数,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参赛作品视频由申报者自行决定是否提供,视频文件最长60秒钟、最大10MB,格式限MOV、WMV、AVI、SWF、MPEG、MPG)。

八、成果管理

(一)对于所有的参赛产品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对参赛作品,除组委会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届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获奖作品将在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长期公开展示。

(二)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组织参赛者与本省制造业企业对接,推动设计成果产业化。

(三)组委会编制获奖作品集,在国内外展会上展示、推介,扩大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影响力。

九、赛程安排

(一)大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5日

(二)作品初评。8月下旬组委会组织初评专家组对5个组别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入围作品,并在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官网上公示。泳装、食品包装两个专场赛事评出的单个最高奖项作品直接作为运动鞋服和综合组入围作品参与终评。

(三)作品布展。9月中旬,组委会通知初评入围参赛者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实物、模型或发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统一制作入围作品模型,并在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

(四)作品终评。10月中下旬,组委会组织终评专家组对入围作品实物或模型进行现场评审,并结合参赛者答辩情况,分别确定5个组别的金、银、铜奖推荐获奖作品,最终从5个组别参赛作品的金奖作品中推荐产生大赛特别奖。

(五)颁奖及相关活动。10月下旬,组委会举办2018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颁奖仪式及相关配套活动。

十、联系方式

2018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国际工业设计园1号楼505室;

联系人:陈丽瓶、鲍莲花;

联系电话:0595-82682939;

E-mail:hxbfj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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