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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政府网 2018-02-26 10:52:15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特别重大。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安排要求,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确保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8%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和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节能减排降碳和环境质量改善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为抓好工作落实,现将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任务予以分工。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精心谋划、精准发力,要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落实,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汇总报告,对工作滞后的部门(单位)通报批评;对督查中发现的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严肃问责。

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一)有效防控金融领域风险。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金融产品和业态,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地方金融监管制度,规范交易场所日常管理。完善金融风险预警监测平台功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整治。密切关注、及时处置重点行业债务关联问题,推动困难企业风险化解。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吸存、传销等金融领域犯罪,一定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自治区金融工作局牵头落实,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工商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宁夏通信管理局、各金融机构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二)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坚持谁举债、谁负责、谁偿还,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从严控制债务规模,通过地方预算安排、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等方式,加快化解存量债务。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对我区地方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的支持,保障合理融资需求。严格规范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及购买服务等行为,积极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完善地方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统计监测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政府债务控制在合理区间。

(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金融工作局、审计厅、国资委、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三)有效防控房地产领域风险。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注重从供需两端发力,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严把商品房用地供应,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购房,继续化解房地产库存。分类调控房地产信贷,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开展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建立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机制。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二、大力实施脱贫富民战略,切实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

(四)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落地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确保隆德、泾源、彭阳3个县脱贫摘帽,14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10万贫困人口脱贫。

(自治区扶贫办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固原市、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等有脱贫任务的市、县(区)

人民政府

分别落实)

(五)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重点攻坚。瞄准“五县一片”特殊贫困地区,以解决突出瓶颈问题为重点,靶向实施“十大工程”,培育一批产业扶贫示范村、龙头企业、合作社和致富带头人。

(自治区扶贫办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卫生计生委、林业厅、残联、宁夏气象局等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有脱贫任务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六)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万人,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自治区扶贫办牵头落实,

有搬迁任务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改造危窑危房2.2万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残联配合落实,

有脱贫任务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提升西海固脱贫引水能力,建成中部干旱带7座水库,完成盐环定、红寺堡扬水更新改造,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4%以上。(

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落实,

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综合精准施策协同攻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闽宁对口扶贫协作规划,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

(自治区扶贫办牵头落实,

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统筹用好产业、金融、教育、健康、就业等组合政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做到精准稳定可持续。因村因户施策,大力发展扶贫产业,扶贫小额贷款覆盖70%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抓好整村推进,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条件和环境。

(自治区扶贫办牵头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牧厅、卫生计生委、林业厅、金融工作局、妇联、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及各金融机构配合落实,

有脱贫任务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一)坚持培训与就业挂钩,完成精准脱贫能力培训8万人,安排特殊困难人口专项公益性岗位3500个,让贫困群众脱贫有技能、致富有路子。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办牵头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配合落实,

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二)强化责任落实奋力攻坚。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专项治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严格贫困退出机制,防止早退错退,防止“数字脱贫”“被脱贫”。对已脱贫人口继续帮扶,攻坚期内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倡导脱贫光荣,不吊高胃口,也不养懒汉,让贫困群众长志气、增动力。要在学习、思想、工作、生活上,加强对基层扶贫干部的关心关爱。

(自治区扶贫办牵头落实,各包扶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三)认真落实“生态立区28条”,把污染治理好,把环境保护好,把生态建设好。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落实,各生态立区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行动。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综合治理,强化“四尘共治”,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加强工地、矿区等扬尘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落实,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宁夏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五)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岸线划界确权,推进“四大节水”行动,加强饮用水源地和湿地管护,抓好黄河、艾依河、沙湖、星海湖和固原“五河”治理。

(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林业厅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六)提升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强化设施运行监管,稳定实现一级A排放。有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彻底消除黄河流域劣五类水质,黄河干流宁夏段三类良好水质比例保持100%。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推进残膜、粪污资源化利用,切实减少面源污染。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牧厅、水利厅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七)加强生态系统建设。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天然林保护、禁牧封育、防沙治沙等成果,实施三北防护林、平原绿网提升、

400毫米

降雨量以上区域造林绿化等生态工程,完成营造林140万亩,治理荒漠化50万亩、水土流失800平方公里以上。

(自治区林业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农牧厅、水利厅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八)以六盘山、贺兰山、罗山自然保护区为重点,推进规范化建设、监管和生态修复,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年度整改任务,确保核心区、缓冲区违法建设项目清零。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林业厅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九)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完成环保执法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实施环保督察制度。制定完善总量减排、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等政策,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审计与考核评价办法,坚决杜绝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发生。推行重点行业企业“网眼监控”,加强联合执法、移动执法,对一切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落实,自治区编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审计厅、林业厅、统计局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十)坚决把“创新驱动30条”落到实处,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推动结构优化、动力转换、方式转变,走高质量发展新路。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落实,“创新驱动战略”责任单位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一)加速工业转型升级。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宁夏行动纲要》,开展创新发展、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等专项行动,在高端铸造、仪器仪表等领域培育一批领军企业,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引领区,带动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做强做大。开展新一轮行业对标升级计划,推进重点用能企业“百千万行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引导企业、社会和金融资本加大技改投入,带动电力、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整合优化开发区布局,推进园区低成本化改造,改进考核办法,每县(市、区)集中发展1个重点园区,带动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继续破除无效供给,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妥善处置“僵尸企业”,让广大职工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生活有保障。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安监局、质监局、国资委、地税局、宁夏国税局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二)推进服务业供给创新。加快发展全域旅游,提高景区景点和服务设施质量,推动旅游与文化、生态的深度融合,建成一批特色旅游乡镇和农家乐、生态农庄,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提高旅游性价比,实现旅游收入300亿元以上。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文化厅、林业厅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三)做大电子商务,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推进快递下乡,带动网络交易额增长15%以上。

(自治区商务厅、宁夏邮政管理局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四)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服务业,推进“互联网+”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建设办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五)培育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和健康养老、休闲娱乐等消费热点,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六)扩大精准有效投资。坚持投量、投向、投效并重,狠抓90个重大项目,力争完成投资900亿元。大力实施焦炭制烯烃、石墨烯储能材料等优势产业项目,银西高铁、银川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项目,老年大学、“全面改薄”等民生事业项目,带动全社会完成投资4000亿元以上。出台加快民间投资的意见,放宽民间投资准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民间投资稳步增长。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七)突出精准招商、产业招商、园区招商、以商招商,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保持在2000亿元以上,为高质量发展增添后劲。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八)以商招商转型升级,突出精准招商、产业招商、园区招商

保山沙推行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康”活动,考核,严明工作纪律,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落实“科技支宁”计划,加快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聚焦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新材料、特色农业等领域,实施重点科技项目100个,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发挥科技后补助资金、科技投资基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研发与试验投入强度达到1.3%左右。

(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宁夏气象局、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九)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完善人才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体系,积极引进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用好本土人才、实用技术人才。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五、认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十)提升农业效益。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进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着力提升草畜、瓜菜、枸杞、酿酒葡萄等附加值和综合效益,集中打造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宁夏大米、中宁枸杞、盐池滩羊、灵武长枣等一批区域公用品牌,进一步提高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等经营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自治区农牧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厅、供销社、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宁夏气象局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一)改善农村环境。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绿化行动,全力抓好12个国家和自治区级特色小镇建设,建成美丽村庄100个、美丽小城镇20个。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农牧厅、林业厅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二)配套完善供水、供气、电网、信息等农村基础设施。

(自治区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夏通信管理局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三)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水冲式厕所3万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落实,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卫生计生委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四)安装太阳能热水器12万台,实现阳光沐浴工程全覆盖。

(自治区农牧厅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五)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

900公里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六)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促进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文化厅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七)增强农村活力。深化农村改革,完善“三权分置”,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衔接。

(自治区农牧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八)扩大农村产权登记颁证范围,抓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完成清产核资,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壮大村集体经济,着力解决“空壳村”问题。

(自治区农牧厅牵头落实,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九)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自治区民政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妇联、团委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六、严格执行空间规划,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四十)发挥银川都市圈龙头作用。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集群集聚、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要求,落实好《银川都市圈建设实施方案》。设立都市圈建设投资基金,抓好100项重点推进任务。坚持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加强行业整合和企业联合,形成同城效应和整体优势,以银川都市圈辐射带动沿黄生态经济带发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银川市

、石嘴山市、吴忠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四十一)加快银昆高速机场改段线、银川国际航空港综合交通枢纽、石嘴山至平罗高速公路等建设,完善高效便捷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牵头落实,相关

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二)实施城市网络提升和宽带乡村工程,打造统一的智慧城市公共应用平台。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建设办、宁夏通信管理局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三)完成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工程,启动银川都市圈西线供水工程,推进黄河水资源共享共治。

(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落实,

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四)推进中南部城镇协同发展。以生态优先、富民为本、绿色发展为引领,提升固原、中卫城市聚集力和承载力,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形成资源禀赋、生态环境、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集约型城镇格局。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落实,固原市、中卫市及

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五)全面展开中兰高铁建设,加快建设海原至同心、宁东至甜水堡等高速公路,打通连接周边的省际通道。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落实,

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六)强化生态补偿、利益分配、转移支付等制度安排,加大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投入,推动中南部地区绿色协调发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农牧厅、林业厅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七)提升城镇建设管理质量水平。统筹新老城区、地上地下建设,实施一批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棚户区2.9万套,城市绿地率提高0.6个百分点。加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改造重点拥堵节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促进城市管理法治化、智能化、精细化。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落实,自治区编办、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政府法制办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八)推行居住证制度,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自治区公安厅牵头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

(四十九)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自治区编办牵头落实)

(五十)编制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政府定价收费、职业资格等目录清单,建设全区统一的权责清单管理信息系统。

(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商局、物价局、政府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落实)

(五十一)深化“互联网+政务”应用,建成全区电子证照库,80%以上事项实现“不见面、马上办”,营造公开、透明、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五十二)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自治区编办、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五十三)加快“证照分离”改革,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

(自治区编办、工商局、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五十四)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跨部门惩戒制度。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自治区编办、民政厅、财政厅、工商局、质监局、地税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国税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五十五)加快市场化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员工持股试点,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考核,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自治区国资委牵头落实,自治区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分别落实)

(五十六)推进价格体制改革。

(自治区物价局牵头落实)

(五十七)推进电力交易改革试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物价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分别落实)

(五十八)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

牵头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宁夏国税局配合落实)

(五十九)有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增强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区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

(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六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实施环保、资源费转税改革,持续提高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

(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地税局、宁夏国税局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开放发展水平

(六十一)开展政策创新。落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实施意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为重点的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在银川综合保税区全面推行“先进区、后报关”等自贸区监管制度创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自治区商务厅、银川海关、银川综合保税区配合落实)

(六十二)推进通道建设。完善银川航空港口岸功能,加快肉类、水果、种苗、整车进口指定口岸建设,推动国内航空公司在宁设立运营基地和分公司,争取在银川河东国际机场设立免税店。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宁夏国税局、银川综合保税区配合落实)

(六十三)启动班列始发(到达)站场建设,常态化运行银川至德黑兰国际货运班列,争取开通直达沿海港口的特需班列。

(自治区商务厅

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落实)

(六十四)提升中卫西部云基地和银川大数据中心国际通信网络性能,进一步搭建便捷畅通的网上通道。

(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牵头落实,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宁夏通信管理局配合落实,银川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六十五)加强对外经济合作。以综合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为载体,发展保税加工等外向型经济。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园区建设,支持我区企业对外投资,推动产品、项目、技术、服务全方位走出去,广泛拓展发展空间。

(自治区商务厅、博览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分别落实)

(六十六)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对外贸易等健康发展。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落实)

九、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兴盛

(六十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全过程。推进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弘扬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志愿服务、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努力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自治区文明办、教育厅、文化厅、民委(宗教局)、工会、妇联、团委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六十八)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新改建一批乡镇文化站,改造提升一批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扶持农民文化大院、民间文艺团队,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全覆盖。实施自治区60大庆文艺创作工程,推出一批反映宁夏改革开放和时代风貌的文化精品。持续推进西夏陵、丝绸之路宁夏段申遗,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广泛开展送戏下乡、公益放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自治区文化厅、体育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六十九)办好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等赛事。

(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文化、旅游、科技融合发展,培育动漫创作、游戏开发、创意设计等文化新业态,推动银川iBi育成中心等文创产业园区建设,扶持镇北堡等特色文化小镇发展,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开发一批具有宁夏特色的文化产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

(自治区文化厅牵头落实,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科技厅配合落实,

银川市等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努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七十一)抓好就业创业增收。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着力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购买政府公益性岗位7000个,培训城乡劳动力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以一线职工为重点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落实,自治区财政厅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新建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6万平方米,改造运动场地40万平方米。加强学前教育监管。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尽快实现省部合建宁夏大学,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成现代纺织公共实训中心,改善9个贫困县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支持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训乡村教师2.5万人,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三)推进健康宁夏建设。深化综合医改,建设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0所。高效运用乡镇卫生院远程会诊网络,规范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基层使用药品报销政策,开展医保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一免一降四提高一兜底”医疗保障体系,对城乡“两癌”贫困妇女给予资金救助,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加强全科、儿科、产科和中医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提供多样化、多种类的医疗卫生服务。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落实,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加强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医保补助政策,拓展“社保卡”综合应用,畅通异地就医结算通道。加强社会救助,落实失业、工伤保险政策,提高城乡低保和孤儿养育津贴标准,为残疾儿童和贫困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落实,自治区民政厅、残联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五)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农村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自治区民政厅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六)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开展“大调解”专项行动,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提高信访工作的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

(自治区综治办、司法厅、信访局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七)深入推进“七五”普法。

(自治区司法厅牵头落实,各部门(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八)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着力解决网上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自治区公安厅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九)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增强凝聚力,画好同心圆。

(自治区工会、团委、妇联

分别落实)

(八十)做好气象地震、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和保障能力。

(自治区民政厅、宁夏气象局、宁夏地震局、宁夏消防总队、政府应急办

分别落实)

(八十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自治区安监局牵头落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及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十二)实现食品药品快速检测服务全覆盖,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自治区食品药监局牵头落实,自治区财政厅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十三)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各宗教,坚决治理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境外宗教势力渗透活动。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公安厅牵头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十四)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加强对清真标识使用的管理。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工商局、食品药监局

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十五)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支持驻宁部队建设和改革。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落实,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十六)扎实做好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外事侨务、文史参事、统计档案等工作,在新时代实现新发展、书写新篇章。

(自治区社科院、新闻出版广电局、外办、政府参事室、统计局、文史馆

分别落实)

十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八十七)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增强宪法观念,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司法厅、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十八)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实现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建立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十九)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自治区编办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十)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十一)坚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大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政府和公众互动渠道,做好新媒体环境下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十二)必须做到担当实干。优化绩效考核和督查问责,落实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坚决纠正懒政、庸政、怠政行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改革稳定发展问题,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自治区政府研究室、政府督查室配合落实,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十三)必须恪守廉洁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自治区党委若干意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公共资金、国资国企、政府投融资等重点领域监管。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九十四)强化过“紧日子”意识,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外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落实,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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