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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3593号(医疗体育类365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作者:佚名 来源:卫计委 2017-06-07 12:28:09

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3593号(医疗体育类365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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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增添蒙药品种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民族医药是我国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和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委向来重视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坚持“中西药并重”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遴选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已于2013年3月正式发布,共有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共计520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纳入了六味安消散(胶囊)等蒙药品种和其他民族药品种。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已经明确“民族自治区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民族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民族自治地区根据自身特点与需求增补了民族药,如西藏自治区增补藏成药352种、卡擦药128种,内蒙古自治区增补蒙成药122种,青海省增补藏成药60种,新疆自治区增补维药25种等,有效满足了当地群众对民族药的临床用药需求。当然,由于民族传统、用药习惯以及地区环境差异、生态保护等因素,在相当一个时期内,还只能将少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民族药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希望能给予理解与合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遴选调整机制,充分考虑民族药的特点,逐步合理调整民族药品种和剂型,使之既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又能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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