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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政府网 2017-06-17 23:17:24

文件名称: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2010年2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瑞文副主任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创新,依法履行职责,奋力推进工作,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着力加强代表工作,着力搞好自身建设,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夺取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新胜利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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