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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政府网 2017-06-17 23:17:24

文件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09年11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2月上旬在银川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09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09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民生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自治区民生计划;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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